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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3日上午,CCTV东方时空播出一则新闻:蹊跷的“地下产房”,谁卖了37个孩子?随后,被@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转发:【震惊!亲生父母自愿卖孩子!】山东警方近日破获一起贩婴大案,人贩将临产孕妇运到拐入地,孕妇生产后,再把亲生孩子当成商品以5万元到8万元卖掉,甚至虐待。警方解救了37名被拐儿童,身体大多不健康。由于他们多数是被亲生父母自愿卖掉的,很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亲生爸妈。 买卖亲生子女遭网友炮轰 该则消息立即引发大批网友关注,1月14日下午,点击量达到1.5亿次。对贩卖亲儿的父母,网友爆发了强烈的谴责。 网友@依飘尘落说:“这些人把亲生孩子当做换钱的工具,应该千刀万剐。”网友@诗人记者袁毅说:“虎毒还不食子!连见几个新闻,有父母在武汉抛弃烧伤重症亲子的,有父母把亲子当商品卖掉虐待的,这些为人父母丧尽天良。”网友@偏门15号说:“本以为,重利的社会风气下,所幸还有亲情的羁绊。现在看着这些人连自己亲生孩子都当鸡蛋卖掉,道德已经沦丧到这样的地步。”
与此同时,大多数网友都对贩卖儿童的产业链提出了自己的观点。网友@关不上的窗说:“主要还是犯罪成本太低,卖了孩子被抓才判刑;买了孩子只要没有虐待行为,基本上没啥事。如果能把买卖婴儿和毒品交易画等号,估计才能遏制住!”网友@小奋奋说:“有需求才会有市场,确实有很多人不能生育,可收养的条件又特别高,使得这个市场越来越兴旺。如果能完善收养机制,让正规渠道领养变得透明、便捷,那么,大家在买卖和领养之间,必然选择的是前者。”网友@春天1125认为:“一个孩子卖5、6万,这个数字对很多边远山区的人来说,绝对是种诱惑。在贫穷与道德之间,他们最终的选择就不难想象了。应该对一些形成‘卖儿’组织的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教育,提高当地的经济水平,才能解决根本问题。”
父母可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大批网友对37个孩子的未来担忧。网友@日雨2015说:“身为父母,为那些孩子担心,被亲生父母所卖,等他们长大,该如何看待这个社会?如何诠释这种亲情?他们的人生该怎么办?” 孩子在人生路起步时,就被当做“商品”进行买卖,且卖家还是自己的亲生父母,这比普通的拐卖儿童、弃婴等行为更加恶劣。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这种行为却在罪与非罪、定何种罪的基本问题上徘徊。 2010年3月《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》出台,首次明确以拐卖儿童罪论处。而根据《刑法》240条的规定,拐卖妇女、儿童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拐卖妇女、儿童三人以上的;以出卖为目的,偷盗婴幼儿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死刑。 但是,那些生了孩子就卖掉的父母,早已不知去向,和人贩子相比,他们更难找寻。网友@东营营长建议:“建议建立DNA大数据库,通过比对DNA,尽快帮孩子找回原生家庭。对那些出卖自己的孩子的父母,进行严惩;为那些被父母出卖的孩子,找到合理的收养家庭。” 37个孩子可能永远都没有家 有网友提到,被公安部门“成功解救”后,这些被父母卖掉的孩子,将何去何从? 从法律上来说,孩子被解救出来后,由公安部门委托民政局福利机构进行养育,并与福利机构签订协议。但有些孩子住在福利院已有多年,孩子亲生父母一天不来,公安就永远不结案,这样的孩子可能永远都没有“家”。
按现有规定,被打拐解救寄养在福利院中的孩子与孤儿弃婴不同,因为前者不是被“遗弃的”,政策规定他们不能被人收养,要在福利院中等候亲生父母前来认领。但如果他们是被亲生父母卖出的,他们的父母可能很难再出现。他们不是孤儿,但却可能经历着比遗弃更加揪心的命运。 据报道,过去,一些地区的民政及公安等部门对打拐解救儿童采取一些“操作”。如果买主家庭确实符合条件,相关部门会在不惊动孩子的基础上提取孩子的DNA,将其存档,并让孩子在买主家庭寄养。如果以后孩子的亲生父母来报案,买主家庭必须无条件归还。但为了杜绝人口买卖和“暗箱操作”,2011年底国家出台政策,禁止被解救儿童在找到亲生父母之前,由买方的养父母继续抚养,从某种程度上说,这些孩子将永远没有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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